苏州市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根据《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苏人保事[2010]13号)规定,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8名。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1、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招聘咨询员5名,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工作兢业细致;口齿清晰,语言表达能力强,普通话标准,谈吐礼貌,能听懂和会说苏州话;有一定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熟练操作office,打字速度每分钟50个字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苏州大市户口;身体健康。
2、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速录员3名,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苏州市区户口,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遵纪守法,品德端正,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熟练操作计算机,有较强的文字速录能力;具有一定的协调处理能力;能听懂和会说苏州话;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色盲、口吃、重听,双眼裸眼视力均在0.3以上,矫正视力在1.0以上。
以上职位的薪酬待遇按苏州市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的统一规定和标准执行。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从简章发布之日至10月7日止。
2、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有意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材料发至招聘单位邮箱,邮箱分别为:信息中心邮箱huangy@mail.szldbz.gov.cn、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邮箱zhangq@mail.szldbz.gov.cn。
3、10月8日下午13:00至17:00,请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材料到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事处(体育场路4号4号楼3楼)递交应聘材料。
四、其它事项
1、视报名人数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笔试,信息中心职位笔试开考比例20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笔试开考比例为12人。面试结合实际操作进行;
2、个人材料不得造假,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体检、资格复审、录用等程序按《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技能、体条件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1、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招聘咨询员5名,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工作兢业细致;口齿清晰,语言表达能力强,普通话标准,谈吐礼貌,能听懂和会说苏州话;有一定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熟练操作office,打字速度每分钟50个字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苏州大市户口;身体健康。
2、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速录员3名,条件:年龄在35周岁以下,苏州市区户口,大专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遵纪守法,品德端正,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熟练操作计算机,有较强的文字速录能力;具有一定的协调处理能力;能听懂和会说苏州话;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色盲、口吃、重听,双眼裸眼视力均在0.3以上,矫正视力在1.0以上。
以上职位的薪酬待遇按苏州市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的统一规定和标准执行。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从简章发布之日至10月7日止。
2、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有意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材料发至招聘单位邮箱,邮箱分别为:信息中心邮箱huangy@mail.szldbz.gov.cn、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邮箱zhangq@mail.szldbz.gov.cn。
3、10月8日下午13:00至17:00,请报名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材料到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事处(体育场路4号4号楼3楼)递交应聘材料。
四、其它事项
1、视报名人数情况决定是否进行笔试,信息中心职位笔试开考比例20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笔试开考比例为12人。面试结合实际操作进行;
2、个人材料不得造假,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体检、资格复审、录用等程序按《苏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用工招聘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