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建湖县招录本科以上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大企业对本科及其以上毕业生的吸引力,鼓励他们到企业就业,促进经济转型和产业提档升级。根据建湖县部分企业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录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毕业生到企业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的条件
1、思想路线端正,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2010年应届毕业和毕业三年尚未就业或在县外就业的国家普通计划招收的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机械设计与制造、焊接技术、热处理技术、机电一体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电子、电光源、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纺织机械、液压技术、皮革加工、市场营销、产品质量工程、会计等专业的毕业生。
二、招录的名额及服务范围
1、招录名额:50名;
2、就业范围:总体要求在全县50强企业就业,其中50%以上在石油机械和节能电光源两大特色产业就业。
三、招录的方法和程序
1、报名。报名时,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县外就业的毕业生)、2张二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地点:县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6214739。
报名时间:9月10日—9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与企业沟通和资格审查。将毕业生的报名情况及就业意向与企业进行沟通,进一步了解企业需求意向。同时进行报名者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于2010年9月30日到县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并交纳报名费100元/人。
3、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100分,笔试和面试各占50%。
(一)笔试。
①主要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按百分制计分。
②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参考者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③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名额的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参加笔试人数不足1:1.5时,参加笔试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二)面试。面试按百分制计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设60分合格线,面试不合格的,取消招录资格。
笔试、面试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录名额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到企业就业初步人选。
四、体检和公示
体检参照招录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到企业就业拟用人选,并进行公示。
五、办理就业手续
组织到企业就业的人选与企业正式进行对接,并签订就业协议,同时办理人事代理等手续。
招录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六、有关待遇
1、县财政对到企就业的毕业生给予经济补助。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补助800元,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补助500元,补助期限均为五年。企业根据毕业生的工作情况,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报酬。
2、毕业生就业的企业,按现行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3、对不适宜在初选企业工作的毕业生,经协商可在县内其他五十强企业之间流动,但不得擅自离岗。如离开企业到其他单位就业的,应与企业终止劳动合同,并报人社部门备案,同时县财政停发补助金。
本公告由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招录对象的条件
1、思想路线端正,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2010年应届毕业和毕业三年尚未就业或在县外就业的国家普通计划招收的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机械设计与制造、焊接技术、热处理技术、机电一体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电子、电光源、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纺织机械、液压技术、皮革加工、市场营销、产品质量工程、会计等专业的毕业生。
二、招录的名额及服务范围
1、招录名额:50名;
2、就业范围:总体要求在全县50强企业就业,其中50%以上在石油机械和节能电光源两大特色产业就业。
三、招录的方法和程序
1、报名。报名时,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县外就业的毕业生)、2张二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照片;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地点:县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6214739。
报名时间:9月10日—9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与企业沟通和资格审查。将毕业生的报名情况及就业意向与企业进行沟通,进一步了解企业需求意向。同时进行报名者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于2010年9月30日到县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并交纳报名费100元/人。
3、考试。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100分,笔试和面试各占50%。
(一)笔试。
①主要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按百分制计分。
②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参考者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③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名额的1: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参加笔试人数不足1:1.5时,参加笔试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二)面试。面试按百分制计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设60分合格线,面试不合格的,取消招录资格。
笔试、面试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录名额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到企业就业初步人选。
四、体检和公示
体检参照招录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合格的确定为到企业就业拟用人选,并进行公示。
五、办理就业手续
组织到企业就业的人选与企业正式进行对接,并签订就业协议,同时办理人事代理等手续。
招录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六、有关待遇
1、县财政对到企就业的毕业生给予经济补助。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补助800元,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补助500元,补助期限均为五年。企业根据毕业生的工作情况,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的报酬。
2、毕业生就业的企业,按现行规定为其办理社会保险。
3、对不适宜在初选企业工作的毕业生,经协商可在县内其他五十强企业之间流动,但不得擅自离岗。如离开企业到其他单位就业的,应与企业终止劳动合同,并报人社部门备案,同时县财政停发补助金。
本公告由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建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0年9月9日
2010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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