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江苏政法干警招录笔试最低合格线
经江苏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2010年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笔试公务员公共科目成绩最低合格线为:
A类职位公务员公共科目总成绩之和105分以上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5分以上;
B类职位公务员公共科目总成绩之和105分以上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5分以上。
考生可进入2010年江苏政法干警考试成绩查询入口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总成绩计算办法为:
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体检(体能测试)工作由各市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不高于职位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体能测试)的人选。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需参加体能测试。体检(体能测试)的地点及时间,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A类职位公务员公共科目总成绩之和105分以上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5分以上;
B类职位公务员公共科目总成绩之和105分以上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5分以上。
考生可进入2010年江苏政法干警考试成绩查询入口查询笔试成绩。
笔试总成绩计算办法为:
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体检(体能测试)工作由各市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不高于职位计划数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体能测试)的人选。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需参加体能测试。体检(体能测试)的地点及时间,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江苏省公务员局
2010年8月24日
201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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