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第一实验小学公开招聘公告
经市编委会研究同意,市湖滨新城下属事业单位宿迁市第一实验小学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小学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政治思想好,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8月9日以后出生),特级教师年龄放宽到45周岁;
4、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三年内未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无违法行为;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凡本人自愿并符合招聘条件者,于2010年8月9日至13日到市人力资源市场(宿迁市洪泽湖路114号)一楼大厅报名。报名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需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或获奖证书、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照5张、5寸生活照片1张。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双选协议书。
报名者填写《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每人收取考试费100元。
(二)考试
考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湖滨新城管委会共同组织。
1、报考01-03岗位,直接进行面试(说课和答辩),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小学优秀教师的必备条件以最高称号加分,标准为特级教师加30分、市名教师加20分、市学科带头人加15分、市骨干教师和县区学科带头人加10分。
2、报考04-06岗位,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占10%,学科专业知识占90%。笔试总分为100分。面试采取说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报考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
(三)体检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根据总成绩按职位拟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湖滨新城管委会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核。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湖滨新城开发区管委会在宿迁人事(编制)网、湖滨新城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
如有考核不合格者,可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报考01-03岗位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和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正式进编手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报考04-06岗位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和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专项事业编制”人才派遣手续。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内享受政策规定的待遇。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湖滨新城开发区管委会组成的招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监督举报电话:0527-8435986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527-84389678(市委教育纪工委),0527-84837110(湖滨新城纪工委)。
五、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27-8483198884837711(湖滨新城)
0527-84359273(人社局)
0527-84389653(教育局)
招考职位、报考条件及有关招考详情,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宿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sq.lss.gov.cn
湖滨新城www.hbxc.gov.cn
宿迁人才网www.sqrc.cn
宿迁人事考试网www.sqrsks.com
宿迁教育网jyj.suqian.gov.cn
六、本简章由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政治思想好,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8月9日以后出生),特级教师年龄放宽到45周岁;
4、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三年内未受过党(团)纪、政纪处分,无违法行为;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凡本人自愿并符合招聘条件者,于2010年8月9日至13日到市人力资源市场(宿迁市洪泽湖路114号)一楼大厅报名。报名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需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或获奖证书、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照5张、5寸生活照片1张。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双选协议书。
报名者填写《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两份),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每人收取考试费100元。
(二)考试
考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湖滨新城管委会共同组织。
1、报考01-03岗位,直接进行面试(说课和答辩),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小学优秀教师的必备条件以最高称号加分,标准为特级教师加30分、市名教师加20分、市学科带头人加15分、市骨干教师和县区学科带头人加10分。
2、报考04-06岗位,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占10%,学科专业知识占90%。笔试总分为100分。面试采取说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60分为合格。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报考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
(三)体检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根据总成绩按职位拟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湖滨新城管委会参照《江苏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考核。
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湖滨新城开发区管委会在宿迁人事(编制)网、湖滨新城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
如有考核不合格者,可在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报考01-03岗位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和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正式进编手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报考04-06岗位的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和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专项事业编制”人才派遣手续。试用期6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内享受政策规定的待遇。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试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湖滨新城开发区管委会组成的招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监督举报电话:0527-8435986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527-84389678(市委教育纪工委),0527-84837110(湖滨新城纪工委)。
五、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27-8483198884837711(湖滨新城)
0527-84359273(人社局)
0527-84389653(教育局)
招考职位、报考条件及有关招考详情,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宿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sq.lss.gov.cn
湖滨新城www.hbxc.gov.cn
宿迁人才网www.sqrc.cn
宿迁人事考试网www.sqrsks.com
宿迁教育网jyj.suqian.gov.cn
六、本简章由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教育局
宿迁市湖滨新城管委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八日
宿迁市教育局
宿迁市湖滨新城管委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八日
附表
宿迁市第一实验小学招聘岗位、人数、条件一览表
招聘 单位 |
招聘 人数 |
招聘 岗位 |
岗位 代码 |
招聘人员条件要求 |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其他要求 |
备注 |
||||
第一 实验 小学 |
4 |
语文 |
01 |
35周岁 以下 |
本科及 以上 |
语文 |
1、取得相应专业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特级教师、 市名教师、市县区学科带头人、市骨 干教师; 3、特级教师年龄放宽到45周岁。 |
面向在职小学 教师招聘 |
2 |
英语 |
02 |
英语 |
|||||
2 |
数学 |
03 |
数学 |
|||||
2 |
语文 |
04 |
35周岁 以下 |
专科及 以上 |
语文 |
1、取得相应专业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2、具有湖滨新城辖区常住户口1年 以上(不含辖区内高校集体户口)或 是湖滨新城辖区生源(含新托管的马 窑、三巨等居组) |
面向未就业的 应往届普通高校 师范类毕业生 |
|
4 |
英语 |
05 |
英语 |
|||||
6 |
数学 |
06 |
数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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