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灌南县招聘公安文职人员启事
为充实“灌南县公安文职人员派遣服务中心”力量,增强公安部门服务经济、服务社会的保驾护航能力,促进我县大学生就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公安文职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名额
灌南籍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院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40名。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
2、身体健康并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目测合格;
3、具备招聘要求的学历;
4、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
三、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未就业证件、户籍证件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
2、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2张,考试费用100元。
3、填写《灌南县招聘公安文职人员报名表》一份。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0年8月9—13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地点:灌南县公安局一楼
3、联系人:马金杨井峰
联系电话:8529703983968833
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将相应减少招聘名额。
五、笔试
1、笔试主要考查报考对象从事正常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理论、基础文化知识和政策法规水平。试题满分120分,采取闭卷答题形式。
2、笔试的范围:公共基础知识(公务员考试用书)
3、笔试时间2010年8月16日上午8:30—11:00,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体检
依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一次。
七、政审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县人社、公安部门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连云港市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材料》的要求进行政审。
八、聘用
经政审合格的与“灌南县公安文职人员派遣服务中心”签订为期一年的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可以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及聘用期内,享受同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九、附则
1、有关招聘信息、考试成绩和试用人员名单将在灌南县人事人才网上公布,供各位报考对象查询。
2、本简章由县招聘公安文职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灌南县招聘公安文职人员报名表.doc
一、招聘对象及名额
灌南籍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院校专科及以上毕业生40名。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
2、身体健康并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目测合格;
3、具备招聘要求的学历;
4、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
三、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未就业证件、户籍证件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
2、近期2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2张,考试费用100元。
3、填写《灌南县招聘公安文职人员报名表》一份。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0年8月9—13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2、地点:灌南县公安局一楼
3、联系人:马金杨井峰
联系电话:8529703983968833
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将相应减少招聘名额。
五、笔试
1、笔试主要考查报考对象从事正常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理论、基础文化知识和政策法规水平。试题满分120分,采取闭卷答题形式。
2、笔试的范围:公共基础知识(公务员考试用书)
3、笔试时间2010年8月16日上午8:30—11:00,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体检
依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一次。
七、政审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县人社、公安部门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连云港市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材料》的要求进行政审。
八、聘用
经政审合格的与“灌南县公安文职人员派遣服务中心”签订为期一年的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可以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试用及聘用期内,享受同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九、附则
1、有关招聘信息、考试成绩和试用人员名单将在灌南县人事人才网上公布,供各位报考对象查询。
2、本简章由县招聘公安文职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灌南县招聘公安文职人员报名表.doc
灌南县招聘公安文职人员领导小组
2010年8月3日
2010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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