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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苏公务员能否报考、正常录取的问题

Tag: 2010-07-26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您好!
我是09年毕业的考生,09年考上国家公务员,2009年7月开始在上海工作,2010年8月转正,但是由于一些原因,想回原籍江苏工作,以我现在的条件,并且在不辞职的情况下,2011江苏省公务员如有岗位的各项条件我都符合,我能否报考?

要是能的话,我能否正常通过2011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被录取?最终录用?

官方回答:你好,公务员需满足一定的服务期方能与工作单位协商离职并选择其他公务员职位。此外,参照2010年江苏公务员考试政策,近三年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法院聘任制书记员,不得报考。感谢您对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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