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淮安市淮阴医院招聘信息
为适应淮阴区卫生事业发展需要,根据淮阴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关于转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通知》(淮人发[2005]14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淮阴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学历及人数(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领导,拥护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诚实守信,事业心、责任心较强,能胜任岗位工作;
2、报考临床岗位的必须符合省卫生厅规定的执业医师报考条件;
3、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普通医学类本科;
4、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报名费100元。
淮阴医院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盖章后,交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复核,通过资格审查的,于2010年8月5日到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报名时间:2010年7月26日——2010年7月30日
报名地点:淮阴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北京北路514号原区劳动局院内)
咨询电话:淮阴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0517-87057972淮阴医院0517-84932101
(二)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不足2人的不开考,计划招聘人数2人(含2人)以上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足2:1的,按实际报名人数核减岗位招聘人数。
硕士研究生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三)考试
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医学专业知识和面试,均为百分制。笔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面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淮阴医院共同组织。
考生按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与医学专业知识占70%合成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淮阴医院另行通知。
按笔试成绩占50%与面试成绩占50%合成考生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成绩相同的,医学专业知识成绩高的优先,其次学生干部优先,再次三好学生优先。
硕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直接参加面试,报考的岗位不能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视为考试合格。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体检、考核由淮阴医院组织,时间由淮阴医院另行通知。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阴区人事人才网(http://www.jshyrsrc.com)公示7天。
体检和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聘用及有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合格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入编等相关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待遇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个人自主择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对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其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有关纪律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的人员责任自负。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淮阴区监察局:0517-84997708;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4931407
五、本简章由淮安市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淮阴医院负责解释。
附表:2010年淮安市淮阴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一、招聘岗位、学历及人数(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党的领导,拥护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诚实守信,事业心、责任心较强,能胜任岗位工作;
2、报考临床岗位的必须符合省卫生厅规定的执业医师报考条件;
3、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普通医学类本科;
4、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报名费100元。
淮阴医院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盖章后,交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复核,通过资格审查的,于2010年8月5日到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报名时间:2010年7月26日——2010年7月30日
报名地点:淮阴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北京北路514号原区劳动局院内)
咨询电话:淮阴区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0517-87057972淮阴医院0517-84932101
(二)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不足2人的不开考,计划招聘人数2人(含2人)以上的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足2:1的,按实际报名人数核减岗位招聘人数。
硕士研究生不受上述比例限制。
(三)考试
考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医学专业知识和面试,均为百分制。笔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面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淮阴医院共同组织。
考生按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与医学专业知识占70%合成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淮阴医院另行通知。
按笔试成绩占50%与面试成绩占50%合成考生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成绩相同的,医学专业知识成绩高的优先,其次学生干部优先,再次三好学生优先。
硕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直接参加面试,报考的岗位不能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视为考试合格。
(四)体检与考核
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核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进行。体检、考核由淮阴医院组织,时间由淮阴医院另行通知。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阴区人事人才网(http://www.jshyrsrc.com)公示7天。
体检和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聘用及有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须服从组织安排,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合格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入编等相关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待遇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个人自主择业。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对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其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有关纪律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的人员责任自负。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电话:淮阴区监察局:0517-84997708;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4931407
五、本简章由淮安市淮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淮阴医院负责解释。
附表:2010年淮安市淮阴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淮安市淮阴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