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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实验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Tag: 常州招聘 教师招聘 2010-07-22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常州市人事局《关于印发〈常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常人发〔2009〕93号)文件精神和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人事局《常州市教育局局属学校教职工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常教发〔2005〕12号、常人发〔2005〕21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10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及人数
  在职教师或高校毕业生:语文2名、数学2名。
  二、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杨文娟校长任组长,成员由周晓序、马春江、赵亚静、陆星梅、陈美华、汤琰、毛成、杨侃、张洁茹等组成。
  三、公开招聘考核对象及条件
  1.在职教师。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初级及以上职称。有良好的师德修养,身体健康。具有本学科系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教育教学实绩。
  2.高校毕业生(含硕士研究生)须参加2010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考新教师统一笔试并且成绩合格,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大学英语四级证书、计算机国家二级或省一级证书,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通过国家英语六级考试,获专业奖学金二等两次以上,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共党员,实习成绩优秀者可优先考虑。
  四、报名时间:2010年7月21日—26日
  五、考核方式
  1.资格审核。学校办公室负责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对符合应聘职位条件者,填写《常州市教育局局属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核表》,经招聘考核小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确定进入听课评议阶段或在职教师笔试人选。
  2.面试考核。考核小组对拟录用对象进行面试,对其成长背景、学科业绩、教育教学思想、教科研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并针对被考核对象的总体素质及个性特点填写面试考核意见并签名。
  3.听课评议。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核和面试后原则上按职位的1:3确定人选参加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小组须对教师课堂试讲情况进行集中评议,并指定专人记录听课评议意见。每位考核人员填写《应聘人员课堂教育教学能力考核情况表》《听课记录表》并在表上签名。
  4.集体研究。由学校办公室将资格审核、听课评议、面试考核等各项材料汇总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按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用人选。
  5.公示报批。集体研究决定后,由学校办公室将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学校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再将汇总材料报市教育局人事处、市人事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六、其他事项
  1.高校毕业生须持《2010年常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考新教师成绩证明》,且成绩证明上注明“同意面试”的方能接受应聘材料。
  2.学校设立引进、录用综合成绩的最低底线为80分。低于底线的不予引进或录用。
  3.学校地址:常州市茭蒲巷30号。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8663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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