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市卫生系统市级医院招聘公告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吴江市卫生系统市级医院公开招聘卫技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自愿从事所应聘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3.政治历史清楚,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刑事、党纪、政纪处分;
4.2010年全日制医学院校毕业生(影像技术专业可放宽到08、09年);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招聘计划中注明吴江籍的,如是研究生学历可放宽到非吴江籍;
6.身体健康,体貌端正,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详见附表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报名两种方式。凡本人自愿,并符合本简章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
1.现场报名:
时间:2010年7月13日-7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地点:吴江市卫生局组织人事科(吴江市公共卫生中心A601)
2.电子邮件报名:
截止日期(以发出邮件日期为准):2010年7月15日16:00时
E-mail:wsjrsk1@126.com
(三)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执业资格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和一份自荐材料,吴江籍的须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3.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
以上材料,现场报名的考生均需出示原件,交复印件;电子邮件报名的考生需提供材料扫描件,并在7月19日16:00时前到吴江市卫生局组织人事科交验原件,并领取准考证。
(四)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现场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费用
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收取考试费100元/人次。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或农村家庭的应聘人员,凭吴江市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
五.考试办法
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根据专业分为西医综合、中医综合两大类。
考试时间:2010年7月20日。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进行双向选择。双向选择按以下方式进行操作:
1.在考试结束后,以各专业(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取得首次双向选择资格人员(采用进一取整的方法)。
2.首次双向选择结束后,未进行双选的和经双选未达成意向的,进行第二次双向选择。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凡经考试合格并被双向选择确定意向者,再进行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体检合格者根据《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考核由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合格后在健康吴江网站(www.jkwj.gov.cn)对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办理录用手续。
七.录取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应聘者录用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新录用人员与录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间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自谋职业。
八.纪律
公开招聘卫技专业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九.本简章由吴江市卫生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3160070。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自愿从事所应聘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3.政治历史清楚,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刑事、党纪、政纪处分;
4.2010年全日制医学院校毕业生(影像技术专业可放宽到08、09年);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招聘计划中注明吴江籍的,如是研究生学历可放宽到非吴江籍;
6.身体健康,体貌端正,体检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详见附表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报名两种方式。凡本人自愿,并符合本简章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时间
1.现场报名:
时间:2010年7月13日-7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地点:吴江市卫生局组织人事科(吴江市公共卫生中心A601)
2.电子邮件报名:
截止日期(以发出邮件日期为准):2010年7月15日16:00时
E-mail:wsjrsk1@126.com
(三)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
2.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执业资格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和一份自荐材料,吴江籍的须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3.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
以上材料,现场报名的考生均需出示原件,交复印件;电子邮件报名的考生需提供材料扫描件,并在7月19日16:00时前到吴江市卫生局组织人事科交验原件,并领取准考证。
(四)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现场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费用
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收取考试费100元/人次。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或农村家庭的应聘人员,凭吴江市民政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
五.考试办法
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根据专业分为西医综合、中医综合两大类。
考试时间:2010年7月20日。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进行双向选择。双向选择按以下方式进行操作:
1.在考试结束后,以各专业(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取得首次双向选择资格人员(采用进一取整的方法)。
2.首次双向选择结束后,未进行双选的和经双选未达成意向的,进行第二次双向选择。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凡经考试合格并被双向选择确定意向者,再进行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体检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规定。体检合格者根据《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考核,考核由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合格后在健康吴江网站(www.jkwj.gov.cn)对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办理录用手续。
七.录取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公示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应聘者录用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新录用人员与录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间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自谋职业。
八.纪律
公开招聘卫技专业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九.本简章由吴江市卫生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2-63160070。
吴江市卫生局
2010年7月8日
2010年7月8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