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检验检疫局协检员招聘简章
为满足检验检疫工作的需要,我局公开招聘补充检验检疫协助工作人员,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岗位:植物检验检疫协检;
人数:1人。
二、报名对象
社会在职人员或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具有植物保护或森林保护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CET-4级及以上证书或分数为425分以上,熟练应用微机。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形象端正,符合江苏省机关工作人员体检有关规定。
四、报名程序和招聘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淮安检验检疫局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7月12日至16日。
报名地点:淮安检验检疫局人事政工科(淮安市北京北路32号408室)。
在职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单位同意报名证明前往指定地点报名。未就业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2张。
人事政工科组织对报名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于7月19日前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发出笔试通知。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内容将结合拟聘岗位所需知识和技能进行,满分100分。从笔试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员1-5名,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成绩最高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在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核
由人事政工科会同岗位需求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德、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可在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取消招聘计划。
(六)聘用审批
考核工作结束后,由局党组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淮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http://ciq.huaian.gov.cn)发布,公示3天。公示结束后发给聘用通知书,按照江苏检验检疫局协检员管理办法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考生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如本人不能按规定期限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纪律与监督
1、招聘协检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江苏检验检疫局监察室电话:025-52345133;淮安检验检疫局监察室电话:0517—83336522。
2、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报考人员即使被聘用,一旦发现立即解除聘用关系。
3、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试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本简章由淮安检验检疫局人事政工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7—3666223)。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岗位:植物检验检疫协检;
人数:1人。
二、报名对象
社会在职人员或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三、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2、具有植物保护或森林保护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CET-4级及以上证书或分数为425分以上,熟练应用微机。
3、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形象端正,符合江苏省机关工作人员体检有关规定。
四、报名程序和招聘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淮安检验检疫局组织。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7月12日至16日。
报名地点:淮安检验检疫局人事政工科(淮安市北京北路32号408室)。
在职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单位同意报名证明前往指定地点报名。未就业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上证件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2张。
人事政工科组织对报名人员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于7月19日前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发出笔试通知。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三)面试
面试内容将结合拟聘岗位所需知识和技能进行,满分100分。从笔试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员1-5名,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成绩最高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在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核
由人事政工科会同岗位需求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德、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可在面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也可取消招聘计划。
(六)聘用审批
考核工作结束后,由局党组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淮安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网站(http://ciq.huaian.gov.cn)发布,公示3天。公示结束后发给聘用通知书,按照江苏检验检疫局协检员管理办法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考生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如本人不能按规定期限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纪律与监督
1、招聘协检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局监察部门及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江苏检验检疫局监察室电话:025-52345133;淮安检验检疫局监察室电话:0517—83336522。
2、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报考人员即使被聘用,一旦发现立即解除聘用关系。
3、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试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本简章由淮安检验检疫局人事政工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7—3666223)。
相关文章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