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海州区高中教师招聘启事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以教师资格为标志的职业资格制度,根据海州区教育教学工作发展的需要,本着“公开招聘、双向选择、凡进必考、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经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人数(共13人)详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报考者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此外,报考者还必须满足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2010年8月底前能够取得教师资格的2010届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须提供资格证明材料)。
2.已取得教师资格且尚未正式落实工作单位的2008、2009届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3.硕士、博士毕业生须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省特级教师、市名师、市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县(区)级及以上政府表彰(教育教学类或综合表彰)等荣誉称号或获市优质课评比一等奖、市基本功大赛二等奖及其以上奖项(须市(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主办),且年龄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教学经验丰富的在职教师(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征得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须提供证明材料)。
三、报名办法:
1.符合条件者,只能报考与本人所学专业(或所学专业的发展方向)以及教师资格证类型、专业相一致的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08、2009届毕业生持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报到证等材料;2010届毕业生持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明材料、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如所学专业涉及发展方向的,其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等材料不能证明所学专业的,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发展方向证明材料。
(2)在职教师持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3)硕士、博士毕业生持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报到证等相关材料。
(4)报名者须提供以上相应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
3.报名时间:2010年7月12日至18日。
4.报名费用98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报名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5.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考。对紧缺专业,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经区人社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组织考试。
6.报名地点:海州职教中心。
四、招聘程序及相关说明:
1.考试形式:采取笔试(报考美术、体育专业需加试技能展示,占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笔试<含技能展示>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
(1)笔试内容:
教育学、心理学。参考教材:《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适用于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教育理论综合知识(公共知识)·中学部分》(2010最新版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专用系列教材,教育科学出版社出版)。
新课标。参考内容:《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共20条)。
专业考试。除美术、体育学科外,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人员加试相应学科专业知识。
(2)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每个岗位需求人数的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说课、答辩形式。面试按照学科进行分组,在各学科组内采用现场抽签确定说课、答辩顺序,当场打分。海州区教育局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组进行考核。面试采取百分制并设合格线,合格线在相关部门监督下确定,未达合格线的不予录取。
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综合成绩=笔试(含技能展示)成绩的30%+面试成绩的70%。
3.考试时间:笔试、面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五、录用办法:
(一)成绩公布与体检
1.公布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的30%、面试成绩的70%合成个人综合成绩,并设合格线。综合成绩公示2天。
2.将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学科分组排序,按各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组织体检。体检前,对参加体检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按报考岗位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均取消体检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按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二)聘用办法
1.如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则根据该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遇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2.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3.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与被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待档案审核后,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人事关系手续。在编在职教师人事关系转迁手续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决。录用人员先聘用一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续聘;不合格者另行自主择业。
六、本公告解释权在海州区教育局、海州区人社局。
附件:
一、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人数(共13人)详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报考者必须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此外,报考者还必须满足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2010年8月底前能够取得教师资格的2010届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须提供资格证明材料)。
2.已取得教师资格且尚未正式落实工作单位的2008、2009届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
3.硕士、博士毕业生须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省特级教师、市名师、市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县(区)级及以上政府表彰(教育教学类或综合表彰)等荣誉称号或获市优质课评比一等奖、市基本功大赛二等奖及其以上奖项(须市(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主办),且年龄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教学经验丰富的在职教师(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征得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须提供证明材料)。
三、报名办法:
1.符合条件者,只能报考与本人所学专业(或所学专业的发展方向)以及教师资格证类型、专业相一致的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08、2009届毕业生持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报到证等材料;2010届毕业生持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明材料、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如所学专业涉及发展方向的,其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等材料不能证明所学专业的,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发展方向证明材料。
(2)在职教师持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
(3)硕士、博士毕业生持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报到证等相关材料。
(4)报名者须提供以上相应材料的原件、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
3.报名时间:2010年7月12日至18日。
4.报名费用98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报名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5.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考。对紧缺专业,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经区人社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组织考试。
6.报名地点:海州职教中心。
四、招聘程序及相关说明:
1.考试形式:采取笔试(报考美术、体育专业需加试技能展示,占笔试成绩的40%)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笔试<含技能展示>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
(1)笔试内容:
教育学、心理学。参考教材:《教育心理学考试大纲》(适用于中学教师资格申请者,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教育理论综合知识(公共知识)·中学部分》(2010最新版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专用系列教材,教育科学出版社出版)。
新课标。参考内容:《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共20条)。
专业考试。除美术、体育学科外,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人员加试相应学科专业知识。
(2)笔试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每个岗位需求人数的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说课、答辩形式。面试按照学科进行分组,在各学科组内采用现场抽签确定说课、答辩顺序,当场打分。海州区教育局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组进行考核。面试采取百分制并设合格线,合格线在相关部门监督下确定,未达合格线的不予录取。
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
综合成绩=笔试(含技能展示)成绩的30%+面试成绩的70%。
3.考试时间:笔试、面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五、录用办法:
(一)成绩公布与体检
1.公布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的30%、面试成绩的70%合成个人综合成绩,并设合格线。综合成绩公示2天。
2.将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学科分组排序,按各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组织体检。体检前,对参加体检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按报考岗位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均取消体检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按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
(二)聘用办法
1.如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造成岗位空缺的,则根据该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遇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2.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3.公示无异议后,用人单位与被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协议,待档案审核后,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人事关系手续。在编在职教师人事关系转迁手续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决。录用人员先聘用一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续聘;不合格者另行自主择业。
六、本公告解释权在海州区教育局、海州区人社局。
附件:
海州区2010年教师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招考单位 |
代码 |
岗位名称 |
学历 |
人数 |
锦屏高级中学 |
01 |
高中语文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2 |
02 |
高中数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1 |
|
03 |
高中英语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1 |
|
04 |
高中化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1 |
|
05 |
高中政治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1 |
|
06 |
高中体育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1 |
|
07 |
高中美术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1 |
|
08 |
高中信息技术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1 |
|
板浦高级中学 |
09 |
高中物理 |
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 |
1 |
10 |
高中英语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1 |
|
11 |
高中数学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1 |
|
12 |
高中美术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
1 |
|
合计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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