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卫生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启事
为适应我市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医疗卫生人员,特制定本简章,并经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全日制医药卫生类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和2008、2009年毕业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2、取得执业护士资格并连续注册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非仪征本地注册的护理人员可以报考护理职位。
3、符合用人单位招聘职位所需条件。
4、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招聘专业及人数
护理学专业(中医护理或中西医结合护理)专业,6名,中专及以上学历;
针灸推拿专业,1名,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6月11日(星期五)至6月25日(星期五)。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仪征市卫生局三楼人事秘书科。
3、报名事项:
(1)应聘者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201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各种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两寸照片2张报名。
(2)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缴纳报名费100元。
(二)考试
1、考试时间:6月26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2、考试地点:仪征市卫生局五楼会议室。
3、考试科目:
(1)护理学:内科护理、外科护理、儿科护理、基础护理;
(2)针灸推拿:中医内科、中医基础理论。
4、考试事项:
(1)应聘者携带身份证于6月26日上午8:30前至卫生局人事秘书科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
(2)上述考试范围无指定教材,考试成绩满分100分。
(三)考核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在校受奖励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满分为10分。具体评分标准为:获一等奖学金一次得3分、获二等奖学金一次得2分、获三等奖学金一次得1分;获省级三好生一次得3分、市级三好生一次得2分、校级三好生一次得1分;在校期间立功的得3分;学生党员得2分;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得5分。考核分按标准累加,最多不超过10分。
(四)考试、考核结果公示
根据笔试、考核合计成绩,总分110分,按各专业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予以公示。
(五)体检
1、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于6月27日上午7:30在卫生局集中,组织体检。
2、体检不合格或因入围人员放弃出现招聘职位缺额时,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双向选择与聘用待遇
1、6月28日(星期一)上午8:00在市卫生局五楼会议室,由招聘单位与招聘对象见面洽谈,进行双向选择。
2、招聘单位与毕业生现场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经卫生局审核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审批后生效。
3、毕业生凭《报到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4、被聘用人员人事关系由市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代理,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自然解聘。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仪征市监察局83441092,仪征市卫生局83416348,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3443941。
五、本简章由仪征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仪征市卫生局83441397,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3424011。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全日制医药卫生类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和2008、2009年毕业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2、取得执业护士资格并连续注册的,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非仪征本地注册的护理人员可以报考护理职位。
3、符合用人单位招聘职位所需条件。
4、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招聘专业及人数
护理学专业(中医护理或中西医结合护理)专业,6名,中专及以上学历;
针灸推拿专业,1名,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6月11日(星期五)至6月25日(星期五)。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仪征市卫生局三楼人事秘书科。
3、报名事项:
(1)应聘者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201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生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各种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两寸照片2张报名。
(2)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缴纳报名费100元。
(二)考试
1、考试时间:6月26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2、考试地点:仪征市卫生局五楼会议室。
3、考试科目:
(1)护理学:内科护理、外科护理、儿科护理、基础护理;
(2)针灸推拿:中医内科、中医基础理论。
4、考试事项:
(1)应聘者携带身份证于6月26日上午8:30前至卫生局人事秘书科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
(2)上述考试范围无指定教材,考试成绩满分100分。
(三)考核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在校受奖励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满分为10分。具体评分标准为:获一等奖学金一次得3分、获二等奖学金一次得2分、获三等奖学金一次得1分;获省级三好生一次得3分、市级三好生一次得2分、校级三好生一次得1分;在校期间立功的得3分;学生党员得2分;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得5分。考核分按标准累加,最多不超过10分。
(四)考试、考核结果公示
根据笔试、考核合计成绩,总分110分,按各专业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予以公示。
(五)体检
1、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于6月27日上午7:30在卫生局集中,组织体检。
2、体检不合格或因入围人员放弃出现招聘职位缺额时,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双向选择与聘用待遇
1、6月28日(星期一)上午8:00在市卫生局五楼会议室,由招聘单位与招聘对象见面洽谈,进行双向选择。
2、招聘单位与毕业生现场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经卫生局审核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审批后生效。
3、毕业生凭《报到证》、《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证书》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4、被聘用人员人事关系由市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代理,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自然解聘。
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社会监督,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仪征市监察局83441092,仪征市卫生局83416348,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3443941。
五、本简章由仪征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仪征市卫生局83441397,仪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3424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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