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江苏分公司招聘启事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简称中储粮总公司)是经国务院批准组建的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大型重要骨干企业,是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的试点单位,享受国务院确定的国有大中型重点联系企业的有关政策,在国家计划、财政中实行单列。受国务院委托,中储粮总公司具体负责中央储备粮(含中央储备油,下同)的经营管理,对中央储备粮的总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总责,同时接受国家委托执行粮油购销调存等调控任务。中储粮总公司实行两级法人、三级管理制度。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江苏分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分公司)是中储粮总公司派出的区域性管理机构,根据总公司的授权委托,负责管理江苏省内的中央储备粮和直属库。目前,江苏分公司下辖13个直属库、3个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等合计16个直属单位。江苏分公司各直属单位,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直接从事中央各类政策性粮油收购、储存、加工、销售及相关业务。其中:中央储备粮直属库是中储粮总公司的第三级管理单位,根据江苏分公司授权,负责管理所在辖区的中央各类政策性粮油;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主要从事与中央各类政策性粮油相关的业务。各直属单位坚持以服务“三农”为己任,以“两个确保”(确保中央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确保国家急需时调得动、用得上)为生存之基,以“三个维护”(维护农民利益、维护粮食市场稳定、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为企业宗旨,以开拓创新、争创一流、不断进取的精神,强化管理,搞活经营,不断提高中央各类政策性粮油的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国家宏观调控服务,为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贡献力量。现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由江苏分公司统一招聘有志于从事中央储备粮相关工作的应届大学毕业生,赴江苏分公司辖区有关直属单位或其分库工作。
一、资格条件:2010年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兼有文体类专业特长的应届毕业生优先招聘。
二、用工单位、名额、岗位、专业
与粮油储藏、加工、贸易(营销)、企业管理等相关专业的应届优秀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男、女不限。具体信息如下: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资格审查、二级面试、体检的方式进行。
1、报名登记与资格审查。对应聘者进行报名登记,归集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应聘岗位(专业)分类、在校成绩(表现)排序,按照原则不超过1:10比例确定各岗位(专业)初次面试人选。
2、初次面试。由中储粮江苏分公司相关处室负责,按照原则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专业)正式面试的人选。
3、正式面试。由中储粮江苏分公司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按照原则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各岗位(专业)参加体检和由具体用工单位挑选的人选。
4、体检。由中储粮江苏分公司组织入围者到指定体检机构参加体检。
5、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有关用工单位根据应聘者正式面试和体检结果,进一步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与应聘者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6、签订《劳动合同书》。应聘者正式毕业后,由用工单位凭应聘者所持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发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派遣证,与之签订劳动合同书,执行试用期和见习期制度。首期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约定五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不符合素质要求的解除劳动合同。见习期一年,其中含试用期。
四、应聘办法
1、填报《中储粮江苏分公司系统应届高校毕业生应聘登记表》〔从江苏公务员考试网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应聘登记表》填报内容必须由本人手工亲自填写,不得打印。
2、提供毕业证书、毕业生推荐表、获奖证书等能够有效证明在校学习成绩、学术水平、各方面表现的相关证书复印件。
3、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18日。请应聘者务必于2010年6月18日17时前(以寄出地邮局邮戳为准),以特快专递方式将以上应聘材料寄至“中储粮江苏分公司综合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67号华东饭店C楼,邮编:210024)。请在邮件醒目位置注明“应聘报名材料”。也可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上应聘材料直接送到华东饭店C楼207室。应聘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5、应聘者接到初次面试通知后,携带本人毕业证书、毕业生推荐表、获奖证书等能够有效证明在校学习成绩、学术水平、各方面表现的相关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由江苏分公司直接组织进行,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不收取任何招聘费用。
2、具体面试及体检时间择日通知,请应聘者留意电话通知或手机短信息(由025-83755997或18951890593发出)。其中:2010年6月25日前未接到初次面试通知的为首轮落聘,2010年7月15日前未接到正式面试通知的为初次面试落聘。
3、本次招聘,由江苏分公司综合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25-83755998,18951890598
附:中储粮江苏分公司系统应届高校毕业生应聘登记表
一、资格条件:2010年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兼有文体类专业特长的应届毕业生优先招聘。
二、用工单位、名额、岗位、专业
与粮油储藏、加工、贸易(营销)、企业管理等相关专业的应届优秀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男、女不限。具体信息如下:
用工单位 |
拟用工 单位地址 |
财务岗位 |
会计、审计 或财务管理专业 |
||
—— |
—— |
5 |
中央储备粮 扬州直属库 |
江苏省扬州市 扬子江南路南首 |
1 |
中央储备粮 新沂直属库 |
江苏省 新沂市东郊 |
1 |
江苏中储粮 收储经销 有限公司 |
南京市北京西路67号华东饭店C楼 |
1 |
连云港粮油 进出口 接运总公司 |
江苏省连云港市 连云区中山中路 203号 |
2 |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资格审查、二级面试、体检的方式进行。
1、报名登记与资格审查。对应聘者进行报名登记,归集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应聘岗位(专业)分类、在校成绩(表现)排序,按照原则不超过1:10比例确定各岗位(专业)初次面试人选。
2、初次面试。由中储粮江苏分公司相关处室负责,按照原则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专业)正式面试的人选。
3、正式面试。由中储粮江苏分公司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按照原则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各岗位(专业)参加体检和由具体用工单位挑选的人选。
4、体检。由中储粮江苏分公司组织入围者到指定体检机构参加体检。
5、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有关用工单位根据应聘者正式面试和体检结果,进一步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与应聘者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6、签订《劳动合同书》。应聘者正式毕业后,由用工单位凭应聘者所持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发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派遣证,与之签订劳动合同书,执行试用期和见习期制度。首期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约定五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不符合素质要求的解除劳动合同。见习期一年,其中含试用期。
四、应聘办法
1、填报《中储粮江苏分公司系统应届高校毕业生应聘登记表》〔从江苏公务员考试网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应聘登记表》填报内容必须由本人手工亲自填写,不得打印。
2、提供毕业证书、毕业生推荐表、获奖证书等能够有效证明在校学习成绩、学术水平、各方面表现的相关证书复印件。
3、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18日。请应聘者务必于2010年6月18日17时前(以寄出地邮局邮戳为准),以特快专递方式将以上应聘材料寄至“中储粮江苏分公司综合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67号华东饭店C楼,邮编:210024)。请在邮件醒目位置注明“应聘报名材料”。也可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上应聘材料直接送到华东饭店C楼207室。应聘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5、应聘者接到初次面试通知后,携带本人毕业证书、毕业生推荐表、获奖证书等能够有效证明在校学习成绩、学术水平、各方面表现的相关证书及身份证原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由江苏分公司直接组织进行,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不收取任何招聘费用。
2、具体面试及体检时间择日通知,请应聘者留意电话通知或手机短信息(由025-83755997或18951890593发出)。其中:2010年6月25日前未接到初次面试通知的为首轮落聘,2010年7月15日前未接到正式面试通知的为初次面试落聘。
3、本次招聘,由江苏分公司综合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25-83755998,18951890598
附:中储粮江苏分公司系统应届高校毕业生应聘登记表
相关文章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