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常熟市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根据《常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试行)》精神,我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9名,现将有关事项经江苏公务员考试网(www.jsgwyw.org)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含)以上学历本市籍生源及婚迁至本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含)以上学历本市籍生源及婚迁至本市户籍的2008、2009届未就业毕业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含)以上学历,且户籍及人事关系在本市的在职人员。
4.本市紧缺的专业可放宽到外省籍应届毕业生或社会在职人员。
5.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本市籍或婚迁至本市取得本市户籍的未就业人员,可以应届毕业生或社会在职报考,已就业人员以社会在职报考,并可按所学专业所属专业大类报考相应岗位。
(具体范围、对象、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2.身体健康,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一般为35周岁以下(即1975年1月1日后出生),个别岗位的年龄要求放宽到45周岁以下。
3.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及其它资格条件。
4.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0年6月17日—18日二天,每天上午8:30—下午16:00。报名地点:常熟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二楼(珠江路222号)。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并限报一个岗位。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相关材料。
以下所有证书、证明材料均需验证原件,交复印件。
(1)2010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含在校期间的全部课程成绩单)。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2)社会在职人员或2008、2009届未就业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件。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工作(人事)关系证明;未就业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报到证。
(3)婚迁对象需提供结婚证。
(4)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须提供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
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常熟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登记表》(一式两份),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办理报名手续,并缴纳考试费用100元(按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
招聘计划数为1人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3人的,该岗位不开考。对于招聘计划数2人及以上的岗位,在报名人数达到3人,而与招聘计划数相比不足3:1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
四、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满分120分。笔试内容范围:A.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辩证唯物主义、唯物辩证法、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历史唯物主义。B.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C.中国的国体与政体、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公共服务。D.法律:宪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民法。E.行政管理学、心理学。F.语文知识与写作。G.其它知识: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以来的国内国际重大事件;近期党的重大路线、方针、政策。
笔试不指定复习材料。
2.笔试时间:2010年7月3日,具体安排为:上午8:30~11:00。
3.准考证发放:2010年6月30日发放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报名收据到常熟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珠江路222号)二楼大厅领取。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010年7月12日在常熟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及常熟人才市场网(www.csrcsc.com)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72分。
五、面试
根据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情况,由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或委托主管部门组织面试。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操作等,并分批进行。在考生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不超过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面试成绩为百分制,不设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的考生不足3:1的,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并缴纳考试费用100元(按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
六、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并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因体检、考核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若面试人数低于3:1比例的,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须在60分以上。
七、聘用
1.公示。由事业单位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常熟人才市场网(www.csrcsc.com)和招聘单位公示7天。公示期间,若有群众反映问题,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须及时组织人员调查核实。
2.聘用。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常熟市事业单位人事代理人员登记表》或《常熟市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发出《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根据不同情况,单位按规定与被招聘人员签订人事代理合同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或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劳动合同制待遇)。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八、纪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52805319。
九、其它
1.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聘用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2.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未能取得面试资格和面试或实务操作落选的人员进入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信息库,本年度内有效。如事业单位在年内急需招聘工作人员,经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可从信息库中选择,组织报名、面试或实务操作等。
十、本简章由中共常熟市委组织部、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2010年常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010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含)以上学历本市籍生源及婚迁至本市户籍的应届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含)以上学历本市籍生源及婚迁至本市户籍的2008、2009届未就业毕业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含)以上学历,且户籍及人事关系在本市的在职人员。
4.本市紧缺的专业可放宽到外省籍应届毕业生或社会在职人员。
5.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毕业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本市籍或婚迁至本市取得本市户籍的未就业人员,可以应届毕业生或社会在职报考,已就业人员以社会在职报考,并可按所学专业所属专业大类报考相应岗位。
(具体范围、对象、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2.身体健康,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一般为35周岁以下(即1975年1月1日后出生),个别岗位的年龄要求放宽到45周岁以下。
3.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及其它资格条件。
4.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2010年6月17日—18日二天,每天上午8:30—下午16:00。报名地点:常熟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二楼(珠江路222号)。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并限报一个岗位。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须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报考者相关材料。
以下所有证书、证明材料均需验证原件,交复印件。
(1)2010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含在校期间的全部课程成绩单)。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2)社会在职人员或2008、2009届未就业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件。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工作(人事)关系证明;未就业毕业生还需提供就业报到证。
(3)婚迁对象需提供结婚证。
(4)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须提供省或国家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
报名者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常熟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登记表》(一式两份),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办理报名手续,并缴纳考试费用100元(按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
招聘计划数为1人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3人的,该岗位不开考。对于招聘计划数2人及以上的岗位,在报名人数达到3人,而与招聘计划数相比不足3:1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
四、笔试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满分120分。笔试内容范围:A.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辩证唯物主义、唯物辩证法、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历史唯物主义。B.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C.中国的国体与政体、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公共服务。D.法律:宪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民法。E.行政管理学、心理学。F.语文知识与写作。G.其它知识: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以来的国内国际重大事件;近期党的重大路线、方针、政策。
笔试不指定复习材料。
2.笔试时间:2010年7月3日,具体安排为:上午8:30~11:00。
3.准考证发放:2010年6月30日发放准考证,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及报名收据到常熟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珠江路222号)二楼大厅领取。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010年7月12日在常熟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及常熟人才市场网(www.csrcsc.com)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72分。
五、面试
根据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情况,由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或委托主管部门组织面试。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或专业操作等,并分批进行。在考生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不超过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面试成绩为百分制,不设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的考生不足3:1的,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并缴纳考试费用100元(按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
六、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并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因体检、考核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若面试人数低于3:1比例的,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须在60分以上。
七、聘用
1.公示。由事业单位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常熟人才市场网(www.csrcsc.com)和招聘单位公示7天。公示期间,若有群众反映问题,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须及时组织人员调查核实。
2.聘用。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常熟市事业单位人事代理人员登记表》或《常熟市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登记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发出《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根据不同情况,单位按规定与被招聘人员签订人事代理合同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或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劳动合同制待遇)。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八、纪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12-52805319。
九、其它
1.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聘用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2.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未能取得面试资格和面试或实务操作落选的人员进入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信息库,本年度内有效。如事业单位在年内急需招聘工作人员,经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可从信息库中选择,组织报名、面试或实务操作等。
十、本简章由中共常熟市委组织部、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2010年常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010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中共常熟市委组织部
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0年六月三日
常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0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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