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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海门市暑期新教师招聘公告

Tag: 海门招聘 教师招聘 2010-06-03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为做好2010年暑期我市新教师招考录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应考人员没有违法乱纪等不良记录;
  2.报考高中(职高)教学岗位者为2009、2010届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持有相应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报考初中、小学、幼儿教育教学岗位者为海门籍2009、2010届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持有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硕士研究生、职教专业师资可不受教师资格证书限制。
  3.专业对口(除报考幼教岗位外,其余应与其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专业相一致),身体健康。
  二、招考岗位、名额
  请至江苏公务员考试网下载海门市2010年招录初中、小学、幼儿园新教师计划表、海门市2010年招录部分高中(职高)新教师计划表
  三、招考程序
  1.报名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在2010年6月27-28日(每日上午8:00至下午6:00)由本人到市教育局人事科办理报名手续,逾期不候。报名时携带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交报名费100元。报考高中(职高)者在确定报考1所高中学校的同时可以再报1个初中岗位。其他报考者只能选报1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毕业生在6月30日到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准考证。外省市优秀师范毕业生在报名之日可通过电话报名,6月30日随带相关原件和资料到教育局人事科接受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
  2.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的方式进行,内容为所报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7月1日。报考音乐、体育、美术、幼教岗位的考生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3.面试
  笔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录取线的不能进入面试。按照相应岗位数根据笔试成绩以不超过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若末位笔试成绩并立的,一起进入面试;若报名人数低于比例数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分两批进行,高中(职高)为第一批,初中、小学、幼教为第二批。初高中兼报的人员在高中(职高)面试后落选,可根据其笔试成绩跟初中的考生一起排序,确定是否参与面试。
  面试的形式为上课。面试时间:第一批为7月2日,第二批为7月3日。
  4.职业技能测试
  职教专业师资考生在参加笔试、面试后还要参加报考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时间为7月4日。
  5.综合成绩评定
  考生综合成绩由笔试(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其中笔试占35%;面试占65%。职教专业师资考生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技能测试三部分组成,占比分别为35%,35%,30%。坚持宁缺毋滥的原则,考生面试成绩如达不到合格要求的不予录用。
  6.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得分情况,按相应岗位招考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江苏省教师资格体检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其体检名额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即确定为录用对象。
  7.签约
  录用对象携带各种证书原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就业推荐表等)与招考学校签订就业协议,并由市教育局、市人才服务中心鉴证。
  四、录用后的待遇
  今年录用的新教师全部实行聘用合同制,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与用人单位签订试用合同,人事关系由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办理进编、录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教育系统不再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录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指导。同时接受全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13-82212572
  上述公告,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报名及联系电话:0513-82262096、0513-82219661
  附:
  1.海门市2010年招录初中、小学、幼儿园新教师计划表
  2.海门市2010年招录部分高中(职高)新教师计划表
  海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门市教育局
  二○一○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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