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淮安市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须知及登记表
2010年淮安市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须知已出炉,现江苏公务员考试网(www.jsgwyw.org)公布如下:
一、全市入围面试考生的资格复审工作即日起开始,考生接到招录单位或县(区)组织人事部门电话通知后,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所需材料,逾期未提供的,视为复审不合格,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拟资格复审人员如实填写《淮安市招录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登记表》一份,并按简章要求提供下列相应材料:
(1)学历材料
201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考生已经和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的,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其他考生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同意报考证明
A、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B、外省籍生源的师范类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除2010年应届毕业生以外的考生,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户籍证明(非普通高校本科学历人员)
(4)原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迁出证明(普通高校专科应届毕业生)
(5)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
(7)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A、符合夫妻分居条件须提供结婚证、在淮一方身份证、户口簿和单位证明;
B、符合父母身边无子女条件须提供父母户籍地派出所和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C、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提供师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的随军批复;
(8)其它材料
A、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指有学位要求的职位);
B、报考招录面向招录村支书职位:任免机关提供的任职证明和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任免机关印章);
C、报考招录面向选派到基层服务高校毕业生职位的人员:国家或省项目办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项目办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报考面向招录选派到基层服务高校毕业生职位的人员提供,其中,经我省组织人事部门选派到农村基层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人员,须提供组织人事部门证明);
D、报考有中共党员政治面貌要求的职位:基层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
E、职位要求的其它证明(如:外语、计算机、司法考试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
已经和用人单位签定《就业协议书》的201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不交验《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但须在复印件上对其真实性作出承诺并签字)。
请点击查看或下载资格复审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