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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试复审问题 急 急

Tag: 2010-05-29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我是2010年应届生,现已与用人单位签好就业协议,根据江苏省招考指南,我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中,只要带好前的就业协议前去复审即可。
     但是泰州市招考简章中对进入面试的资格复审要求和省招考指南相违背,是否有设置障碍之嫌?请抓紧予以解决。谢谢!
    以下为泰州招考简章里关于面试复审的要求:
    ----对参加面试的考生,由组织人事部门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报考资格复核。届时,(1)普通高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使用过的,如已使用,需同时提供录用方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材料;

官方回答:你好,以市级的资格复审通知为准。感谢您对江苏公务员考试网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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