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南京市市级机关幼儿园招聘启事
根据宁政办发〔2008〕103号《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经南京市人事局核准,南京市市级机关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幼儿教师,具体招聘简章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具有较强的幼儿教学基本功和教育科研能力;
4、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5、往届生必须是南京市户籍。
二、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6月2日—6月3日(周三至周四)
上午8∶00—12∶0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北京东路24号南京市市级机关幼儿园门卫室(北京东路小学对面)
3、报名须携带下列材料:
(1)个人简历1份,近期免冠两寸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各类获奖荣誉证书及技能等级证书、作品等。应届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各种学业成绩(需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往届生须提供户籍证明。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不返还)。
(3)报名前须填写好《南京市市级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后)
4、资格审核。2010年6月4日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市级机关幼儿园网站(www.njshy.com)公告栏公示。若应聘者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不真实或不符合教育行业资格的,将取消考生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考试包括专业知识笔试、业务技能考核及教学活动考核三部分,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此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1、专业知识笔试
2010年6月6日(周日)上午9∶00—11∶00进行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获得区级优秀青年教师及以上称号的骨干教师按等级分别加分(区级优秀青年教师加10分,区级学科带头人加15分,市级优秀青年教师加20分,市级学科带头人加25分)。
根据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数1∶4的比例确定参加业务技能考核及教学活动考核人员,并将名单在南京市市级机关幼儿园网站(www.njshy.com)公告栏公示。
2、业务技能考核
2010年6月14日(周一)上午8∶00—12∶00进行业务技能考核,考核内容如下:
(1)绘画:命题蜡笔画(请自备铅笔、勾线笔、水彩笔、油画棒等,不得带任何参考资料)
(2)演讲:命题
(3)声乐:自选歌曲一首
(4)钢琴:自选曲目一首
(5)舞蹈:自选
3、教学活动考核
2010年6月17日至6月18日(周四至周五)进行教学活动考核,考核内容为组织一节教学活动(小、中、大班自选)。
4、成绩计算办法
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30%,业务技能考核成绩占35%、教学活动考核成绩占35%。
5、考试相关信息查询
了解考试、考核的时间、地点、成绩等相关信息,请及时登陆南京市市级机关幼儿园网站(www.njshy.com)公告栏中查询。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数1∶1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从报考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南京市市级机关幼儿园网站(www.njshy.com)公告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五、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开招聘咨询、监督电话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具体由南京市市级机关幼儿园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25-83615827、83611560(幼儿园园长办公室)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25-83638604(南京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人教处)
一、报名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2、师范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具有较强的幼儿教学基本功和教育科研能力;
4、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5、往届生必须是南京市户籍。
二、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6月2日—6月3日(周三至周四)
上午8∶00—12∶0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北京东路24号南京市市级机关幼儿园门卫室(北京东路小学对面)
3、报名须携带下列材料:
(1)个人简历1份,近期免冠两寸照片1张。
(2)本人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各类获奖荣誉证书及技能等级证书、作品等。应届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各种学业成绩(需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往届生须提供户籍证明。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不返还)。
(3)报名前须填写好《南京市市级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后)
4、资格审核。2010年6月4日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市级机关幼儿园网站(www.njshy.com)公告栏公示。若应聘者提供的信息与报名信息不一致、不真实或不符合教育行业资格的,将取消考生考试、聘用资格。
三、考试
本次考试包括专业知识笔试、业务技能考核及教学活动考核三部分,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此次公开招聘开考比例为1∶3,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1、专业知识笔试
2010年6月6日(周日)上午9∶00—11∶00进行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获得区级优秀青年教师及以上称号的骨干教师按等级分别加分(区级优秀青年教师加10分,区级学科带头人加15分,市级优秀青年教师加20分,市级学科带头人加25分)。
根据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数1∶4的比例确定参加业务技能考核及教学活动考核人员,并将名单在南京市市级机关幼儿园网站(www.njshy.com)公告栏公示。
2、业务技能考核
2010年6月14日(周一)上午8∶00—12∶00进行业务技能考核,考核内容如下:
(1)绘画:命题蜡笔画(请自备铅笔、勾线笔、水彩笔、油画棒等,不得带任何参考资料)
(2)演讲:命题
(3)声乐:自选歌曲一首
(4)钢琴:自选曲目一首
(5)舞蹈:自选
3、教学活动考核
2010年6月17日至6月18日(周四至周五)进行教学活动考核,考核内容为组织一节教学活动(小、中、大班自选)。
4、成绩计算办法
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30%,业务技能考核成绩占35%、教学活动考核成绩占35%。
5、考试相关信息查询
了解考试、考核的时间、地点、成绩等相关信息,请及时登陆南京市市级机关幼儿园网站(www.njshy.com)公告栏中查询。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数1∶1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从报考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南京市市级机关幼儿园网站(www.njshy.com)公告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五、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开招聘咨询、监督电话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具体由南京市市级机关幼儿园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25-83615827、83611560(幼儿园园长办公室)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25-83638604(南京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人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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