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党校招聘会计学教师简章
国家税务总局党校、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是直属国家税务总局领导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是全国税务系统党建教育基地、中高级公务员培训基地、国际税务培训基地和税务培训教学研究基地。
学院地处风景秀丽的历史文化名城扬州市“蜀冈――瘦西湖”国家4A级风景名胜区内,占地1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万多平方米,建筑风格古朴典雅,校园环境幽静宜人,是一所园林化、生态化、智能化的新型高等干部院校。
热忱欢迎有志于税务教育培训事业的优秀人才应聘加盟。
一、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初试)。应聘者报名(初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应聘材料(登录本院网站www.tax-edu.net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1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套;
(4)有代表性的、主要获奖证书或资质证书复印件一套;
(5)尽可能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确定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名单。
3、考核。组织笔试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水平、操作技能和思想政治素质、身心素质等方面情况。
4、确定拟聘人选。综合笔试和面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通知本人。
三、联系方式
应聘热线:0514-87705972
传真:0514-87806670
学院网站:www.tax-edu.net
E-mail:dxzp2010@tax-edu.net
联系人: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人力资源部 孟老师
学院地处风景秀丽的历史文化名城扬州市“蜀冈――瘦西湖”国家4A级风景名胜区内,占地1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万多平方米,建筑风格古朴典雅,校园环境幽静宜人,是一所园林化、生态化、智能化的新型高等干部院校。
热忱欢迎有志于税务教育培训事业的优秀人才应聘加盟。
一、招聘岗位、人数、条件
招聘岗位 |
人数 |
基本条件 |
有关待遇 |
会计学 专职教师 |
2名 |
1.硕士以上学历; 2.学习期间专业一致; 3.有教学经验或工作经验者优先。 |
1、根据引进人才的职称(学位)、教学和科研能力以及国家有关住房政策,为引进人才提供住房或住房补贴(安家费),同时解决过渡期的住房问题;教师年平均收入不低于10万元。 2、为引进人才(教师)配置万元以上高性能笔记本电脑一台。 3、为引进人才(单身)提供15平方米左右单人过渡用房一间,房内配备家具、空调、电视等基本生活设施,过渡用房二年内免收房租;免费提供每日30元左右标准的自助餐。 4、为未参加房改的引进人才自购住房提供部分无息借款。 5、特殊高层次特别优秀人才,待遇面议。 |
二、招聘程序
1、报名(初试)。应聘者报名(初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应聘材料(登录本院网站www.tax-edu.net下载并填写《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1份;
(2)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套;
(4)有代表性的、主要获奖证书或资质证书复印件一套;
(5)尽可能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确定参加面试考核的人员名单。
3、考核。组织笔试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水平、操作技能和思想政治素质、身心素质等方面情况。
4、确定拟聘人选。综合笔试和面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通知本人。
三、联系方式
应聘热线:0514-87705972
传真:0514-87806670
学院网站:www.tax-edu.net
E-mail:dxzp2010@tax-edu.net
联系人:国家税务总局党校人力资源部 孟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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