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江苏公务员面试辅导教程三
第一章 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的基本概念和出题方法
第三节 面试测评标准设计
一、测评标准的概念
面试评价项目在考生身上以一定的特征存在着,对这些项目作出评价,必须借助于一些指标,有一定的标准。面试测评标准,是对考生素质的数量水平作出评定的参照系。例如,某市招考政府机关工作人员面试时,关于“应变能力”的测评标准如下:
测评项目 |
行为表现(测评指标) |
得分 |
应变能力 |
(1)对突发情况反应灵敏 |
3 |
(2)对突发情况反映较快 |
2 |
|
(3)对突发情况反映一般 |
1 |
|
(2)对突发情况反映迟缓 |
0.5 |
上表中评定“应变能力”的标准,是对突发情况的反应是否灵敏以及灵敏的程度。表中列出了评定反应能力强弱的四个等次得分的尺度。以此表为参照系,可以对不同考生的“应变能力”评定分数。如“对突发情况反应灵敏”的考生,可以评定其“反应能力强”, 分数为3分。
此例中,以考生对“突发情况的反应速度”为指标,设置了一个参照系:
参照点:“灵敏”、“较快”、“一般”、“迟缓”。在这里,有四个参照点,都是相对参照点。
单位:“分”。
“迟缓一一一般——较快——灵敏”,形成一个连续刻度得分体系。按对应的分数,则形成一个“0.5分——1分——2分——3分。
二、测评标准的结构形式
从一般的形式看,广义测评标准的完整结构形式是:
测评标准=测评项目+测评指标+水平刻度
测评项目:是面试所要测评的素质项目。
测评指标:是能够反映测评项目的行为表现,如对于“语言表达能力”这个测评项目,可以叙述、描写、议论三种典型的语言行为表现为指标来加以反映。
水平刻度:是指测评指标或测评项目的数量水平的连续分布顺序及刻度。简言之,就是数量上的分档、分级、分等。
“测评项目十测评指标十水平刻度”构成测评标准的一般结构形式。对于一个测评项目来说,“测评指标十水平刻度”就可以构成它的测评标准的完整结构形式。狭义上的测评标准,一是指:“测评指标十水平刻度”,一是仅指“水平刻度”。
例1:逻辑思维能力测评标准
测评项目 |
测评指标 |
水平刻度 |
||
逻辑思维能力 |
(1)回答问题层次是否清楚 |
清楚 |
一般 |
混乱 |
(2)论述问题是否周密 |
周密 |
一般 |
不周密 |
|
(3)论点论据照应是否连贯 |
连贯 |
一般 |
不连贯 |
例2:阅读理解能力测评标准
测评项目 |
测评指标 |
水平刻度 |
|||
等级 |
甲 |
乙 |
丙 |
||
分数 |
10 |
5 |
1 |
||
阅读理解能力 |
(1)能否明白文章的内容 |
|
能 |
多半能 |
不能 |
(2)能否抓住文章的主题 |
|
能 |
多半能 |
不能 |
|
(3)能否分清文章的结构层次 |
|
能 |
多半能 |
不能 |
|
(4)能否评析文章内容或写作技巧 |
|
能 |
多半能 |
不能 |
例3:《问答式面试测评表》样例。表中,测评项目有思想内容、逻辑思维、综合分析、语言与仪表;每个测评项目列举了三、四个测评指标,如思想内容项目的测评指标就有观点正确性、主题突出性、理论充足性、符合政策性、结合实际的水平等五个。按照每个指标的水平程度,划分为甲、乙、丙三个等次,并规定了相应的评分幅度。这是一份综合的测评标准表,但仔细分析,每条具体标准的结构仍然符合一般结构形式。
测评项目 |
测评指标及评定等次、得分幅度 |
||
甲等(4~5分) |
乙等(2~4分) |
丙等(0~2分) |
|
思 想 内 容 |
观点正确,主题突出 理论充足,符合政策 结合实际,解决问题 |
观点正确,主题明显 理论不足,符合政策 结合实际,水平一般 |
观点模糊,主题不明 理论较差,违背政策 脱离实际,水平亦差 |
逻 辑 思 维 |
术语准确,概念清楚 逻辑严谨,层次分明 概括全面,条理清晰 |
术语准确,概念较清楚 有逻辑性,层次分明 概括一般,条理尚清 |
术语欠准,概念欠清 逻辑较乱,层次分明 概括较差,条理不清 |
综 合 分 析 |
抓住实质,分析透彻 素材突出,综合得力 整体性强,创新合理 |
接触实质,分析较好 素材一般,综合尚可 有整体性,建议合理 |
未见实质,分析一般 素材零散,综合不力 整体性差,无可用性 |
语 言 |
语言流畅,表达清晰 富于感染,应变力强 |
语言流利,表达清楚 宣读一般,有应变力 |
语言欠畅,表达不清 宣读较差,应变亦差 |
仪 表 |
仪表端庄,举止得体 |
仪表端庄,举止尚可 |
仪表一般,举止一般 |
三、测评指标及表达形式
测评指标是测评标准的基本组成部分之一,通常把反映和体现面试内容或测评项目的行为称为测评指标。测评指标是测评项目的行为表现或标志,比如“口头表达能力”,可以由“用词”、“思路与逻辑”、“语音”、“节奏感”等语言行为来反映和体现。
例如,某市1989年《政府机关考试补充工作人员实施细则》中的“正确掌握口试评分标准”部分只规定了五个测评项目及其主要测评指标:
综合分析能力:主要从应试者分析问题是否客观中肯,概括程度怎样,认识有无独立见解等方面进行评价。思维反应能力:主要从应试者回答问题的思路是否有条理、周密,反应是否敏捷等方面进行评价。表述能力:主要从应试者的语言措辞是否准确,口述是否流利等方面进行评价。专业(业务)经验:主要从应试者的从事业务年限、熟悉程度、有无工作成果等方面进行评价。举止仪表:主要从应试者的气质风度、五官仪表、谈吐举止是否稳重、大方,是否成熟等方面进行评价。
四、水平刻度及表现形式
水平刻度,是体现测评标准“尺度功能”的组成部分。反映的是测评指标或测评项目的数量水平的连续分布顺序及刻度。简单说,就是从数量上区分的档次、等级。如反映语言表达能力的指标“用词准确性”,就有“准确”、“较准确”、“一般准确”、“不准确”的数量水平变化的逻辑分布顺序。人群总体中“用词准确性”的数量水平存在一个由“准确”到“不准确”的连续分布体,“准确”、“较准确”“一般准确”、“不准确”等就是这个数量水平的连续分布体上的四个刻度。
五、设计测评标准的程序
设计测评标准,主要任务有两项:一是选择每个测评项目的测评指标;二是拟定测评项目或测评指标的数量水平刻度。设计测评标准,按照“选择测评指标——寻找连续分布体——刻度处理——确定等次或分数——表述等五个步骤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