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厅属事业单位(南京)招聘启事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江苏省财政厅厅属事业单位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现决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四)身体健康;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职位和要求(详见招聘职位表)
二、报名
(一)现场报名:
1.地点:南京市山西路43号(索菲特银河大酒店南侧,傅佐路口)
2.时间:2010年5月4 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二)邮寄报名:报考者可将报名所需材料及相关复印件邮寄到江苏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南京市北京西路63号,邮编:210024;联系电话:025-83633229),信函封面注明“报考材料”;报考者必须预留出邮寄所需的时间,以确保邮件在现场报名结束当日前投寄到江苏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并通过电话予以确认。面试前,需提供复印件的原件以供查验,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网络报名:报考者可将报名所需材料及相关的扫描文件或数字照片(必须是JPG格式),通过网络发送至电子邮箱heidisizhi@gmail.com;网络报名截止现场报名结束当日24:00前(以电子邮件发出时间为准,并于次日通过电话予以确认);面试前,需提供相关材料原件以供查验,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江苏省财政厅不承担报名材料在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途中损坏、丢失的责任。
(五)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每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开考比例为1:5。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 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 如实填写《江苏省财政厅厅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局)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学习成绩表原件;
5.在职人员需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明本人工作经历、工种、能力和水平的材料;
省财政厅对报考人员按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准予参加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面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以及综合能力。
2.笔试时间和地点于考前一周电话告知考生本人,并发放准考证。
3.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通知其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将在江苏省财政厅网站(http://www.jscz.gov.cn/)进行公示。
4.面试按江苏省财政厅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面试办法将通过江苏省财政厅网站发布公告的方式提前告之考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5.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 面试成绩占50%计算。
四、考核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在拟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范围内确定被考察考核人员,并组织考察考核。考察考核主要内容为考生在校期间(应届毕业生)或工作期间(在职人员)的综合表现和综合能力。
五、录取
根据考察考核情况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该职位拟聘人员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一次性递补。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非在编人员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在职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录用人选并公示)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招聘政策咨询电话、联系人
江苏省产权交易所:025-86568868,联系人:吕宗才;025-86568800,联系人:路山林
江苏省珠算协会:025-83396303;联系人:莫延波
七、招聘工作监督电话、联系人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83633242;联系人:金钟静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