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相城区财政系统招聘启事
因工作需要,相城区财务结算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驻各镇(街道、区)财政所的6名(适合男性)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苏州市户籍或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社会在职人员和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良好的人际交往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财政学、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会计(财会)、税务、金融学专业学历。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4月23日—29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
2、报名方式:全部采取现场报名形式,不接受邮寄报名和网上报名。本人到现场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到现场进行报名,代报名者需要提供报名者的受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报名地点:相城区阳澄湖东路8号行政中心9号楼,相城区财政局307室。
4、报名资料:报名时须提供应聘人员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完整的《报名登记表》三份(可于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rc.com.cn/下载)并贴好三张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彩照。
5、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查。报考人员须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报名者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不得报名。
6、报名考试费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相关规定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对进入面试的收取面试费100元/人。
注:报名人数与录用计划数需达3∶1比例,若不足3:1,则根据报名情况相应核减招录计划。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不指定复习教材。
2、笔试时间:2010年5月8日(周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后2个工作日内公布在相城人才网http://www.szxcrc.com.cn/
4、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本次笔试不设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2、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成绩计算: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进入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必须在合格分数线以上。
2、总成绩相同时,取笔试成绩高分者进入体检。
3、实行一次性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4、体检和考察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以及因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按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六、录取和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取人员名单,在苏州市相城人才网和招聘单位内部张榜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给《录取通知书》。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2、录用人员与招聘单位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间,享受同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
七、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规定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
监督电话:0512——85182299
八、本简章由相城区财政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相城区财政局85182239
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5182252
苏州市相城区财政局
苏州市相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