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指导之格式规范(一)
第一节 文头写作要领
文头,包括公文份数、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等要素。下行文头占首页1/3篇幅,上行文头占首页2/5篇幅,下设正红间隔横线与主文部分隔开。如果是党务公文,间隔横线正中印有红五角星。
一、份号
份号,指公文总印发数中某份公文的序号。
组成:规定6位数。如“份号000015”,表示此份文件是该文总印数中的第15份。
位置:在文头左上端,顶格书写。
作用:便于印数较多的普发性下行文有控制地分发;便于机密文件的分发和回收。
二、秘密等级
组成:我国《保密法》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级。标志为正红色“★” 。“★”前标密级,后标期限。如“机密★5年”。
璧尘提醒:“绝密”是指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指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是指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的损害。保密期限一般说来“绝密”以30年左右认定,“机密”20年,“秘密”10年
位置:在份号下边。
三、紧急程度
组成:分为“急件”和“特急”。
璧尘提醒:如果是电报,则分为特提、特急、加急、平急和普通电报。
作用:使受文机关明确公文处理的时间要求。
位置:在秘密等级下边。
四、发文机关标识
发文机关标识是发文机关公文的固定称呼。
组成:由“发文机关称谓+文件”组成。如“中共中央文件”、“国务院文件”、“ ××乡人民政府文件”等。位置在文头的中心,用红色大号宋体字印刷。发文机关称谓,一般用全称,如果是特指,又不易混淆的,可用简称。如“中国共产党××市委员会”可以简称“中共××市委”。如果联合行文,可以用主办机关名称,也可以各机关联署,主办机关排列在前。
五、发文字号
简称文号,指某件公文在发文机关一个年度内发文总号中的实际顺序号。
组成:包括“机关代字+年份+序号”三部分。机关代字由一定范围内的领导机关对自己的直属机关、单位的代字统一编定,字数一般不超过3个。年份用阿拉伯字完整书写,不要把“1998”简化为“98”,并用方括号“〔 〕”括住。如“中办发〔1998 〕5号”,表示中共中央办公厅在1998年度内发的第5号文。联合行文,只标明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
位置:在文件名称正下方,字体字号与正文相同。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www.jsgwyw.org)提醒:此系重要考点,几乎每年必考。标准格式:中办发〔1998 〕5号,错误的字号如:中办发〔98〕5号、中办发〔1998 〕05号、中办发〔1998 〕第5号、〔1998 〕中办发5号、中办发(1998 )5号等。
真题回顾:
(2007年江苏真题A类)
27、下列发文字号正确的是( )。
A.X改发〔06 〕27号 B.X改发〔2006 〕27号
C.X改发〔2006〕第27号 D.X改办函(2006)27号
42、按照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对文中的数字修改,不正确的一项是( D )。
A.“二○○七年二月二十五日”改为“2007年2月25日”
B.“××字〔××××〕七号”改为“××字〔××××〕7号”
C.“百分之五”改为“5%”
D.“5%调高到10%”改为“百分之五调高到百分之十”
六、签发人
签发人指批准发出公文的机关领导人。《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公文由本机关领导人签发。重要的涉及面广的,由正职或主持日常工作的副职领导人签发,经授权有的公文可由秘书长或办公厅(室)主任签发。”
位置:在发文字号右侧空两格的地方。
江苏公务员考试网提醒:如果是上行文,应当注明签发人、会签人姓名,其中“请示”应当在主体部分的“附注”处注明联系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