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工业园区招商人员招聘公告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2.勤奋敬业、吃苦耐劳、身体健康,有志从事常年在外驻点招商工作。
3.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且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4.年龄25-4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198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有多年招商经历,工作经验丰富的,可适当放宽。
5.品貌端正,仪表大方,性格开朗。
二、招聘名额:招录招商人员10名(专业不限),人员性质为企业职工。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1.招聘程序:招聘工作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录用等程序进行。
2.招聘办法
①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10年3月22日——3月25日
报名地点:海门工业园区党群工作部。
联系电话:82351148、82331885。
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张,且需提供相关工作简历证明。
②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由海门工业园区党群工作部会同用人单位对报名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③笔试:对符合招聘条件的报考对象统一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④面试:对笔试合格的报名对象,由海门工业园区党群工作部会同用人单位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⑤考核: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按招聘名额进行等额考核。
⑥录用:经公开招聘录取后,报酬采用基本薪酬加实绩奖励,并办理“四金”。基本薪酬实行年薪制,每年30000元,每月预付2000元,余款与招商任务完成率挂钩。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待遇每月2000元。
3.监督
整个招聘工作由海门工业园区纪工委实行全程监督。
201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