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微博 | 官方微信 | 考试提醒 添加收藏 XML
江苏考试类别
江苏考试地区
江苏公务员资讯网,为您提供公务员考试第一手资料!
您的当前位置:江苏公务员资讯网在线咨询 >> 徐州公务员 >>

加试否?

Tag: 2010-03-10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法院“宣传人员”需要参加法律系统加试吗?

官方回答:你好,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不含仅限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报考的职位、法警职位、法医职位和法院聘任制书记员职位)需加试法律专业科目。即报考法律专业职位需加试法律专业笔试。感谢您对江苏公务员网的支持!

RSS Tags
返回网页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