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基础知识理论十四
【重点法条】
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第八十九条 国务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
(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
(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国家预算;
(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
(七)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
(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公安、司法行政和监察等工作;
(九)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
(十)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
(十一)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
(十二)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十三)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
(十四)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十六)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十七)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
(十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意思分解】
有关国务院的规定是《宪法》第三章“国家机构”中的考试重点,应予重视。
1、了解国务院的性质与法律地位(第85条)。
2、国务院由七类人组成(第86条),其中“各部部长”包括了央行行长。这七类人也正是国务院全体会议的全体成员(第88条)。
3、国务院常务会议由四类人组成,即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和秘书长(第88条第2款),前三类人有连续任职限制,而秘书长没有连任限制(第87条第2款)。
4、重点掌握第89条国务院的各项职权,尤其是第(十三)~(十六)项。
5、国务院实行首长负责制(第86条第2款、第90条)。
6、注意审计机关在谁的领导下行使审计监督权(国务院总理)。
【真题回顾】
(2008年国考真题)
97、我国有权制定行政法规的主体,限于(A)。
A.国务院
B.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
C.国务院及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
D.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及较大市的人民政府
(2005年国考真题A类)
100、按照我国现行宪法规定,有权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的国家机关是( D )
A 全国人大常委会 B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
C 国务院各部、委 D 国务院
大家对比一下2005年和2008年的两道真题!
(2005年国考真题A类)
112、现行宪法规定,国务院对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有权(C)。
A 改变 B 发回 C 改变或者撤销 D 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