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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校实施“特聘教授计划”

Tag: 江苏特聘教授计划 2010-02-02 【 打印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我省近日决定,从2010年起,在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授予权的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实施江苏特聘教授计划

2010-2012年,我省计划选聘江苏特聘教授60人,每年20人左右。特聘教授实行岗位聘任制,按需设岗、公开招聘、专家评审、择优聘任、合同管理,聘期三年。特聘教授的职责,包括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进而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主持国家和省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力争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领导或参与领导学科团队或教学团队建设;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等。获准设置特聘教授岗位的高校,面向海内外特别是海外公开招聘教学水平高、学术造诣深、能带领本学科赶超国内外一流水平的杰出人才。

    省教育厅负责组织专家审核高校推荐的特聘教授人选,并报省政府审批。三年聘期内,我省为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江苏特聘教授分别提供100万元人民币/人、50万元人民币/人的科研经费。聘任学校为特聘教授提供不低于省标准的科研经费。江苏特聘教授在聘期内同时享受由省提供的每人每年12万元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以及由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江苏特聘教授在聘期内不得担任高校行政领导职务,不得调离受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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