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镇江市公务员(人民警察)考录公告
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2010年考试录用特殊职位公务员(人民警察)实施方案》(苏人社(R)通〔2009〕169号),镇江市公安机关面向部分高校和社会公开招录10名特殊职位公务员(人民警察)。
一、招考职位和要求
招录职位 |
招考人数 |
招录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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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码 |
名称 |
职位简介 |
专业 |
指定院校 |
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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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基层科办员 |
从事治安管理工作 |
1 |
维吾尔语 |
新疆师范大学、喀什师范学院、新疆财经大学、新疆大学、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
男性,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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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基层科办员 |
从事信息化系统管理工作 |
2 |
网络工程、软件工程 |
东南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福建大学 |
男性,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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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基层科办员 |
从事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
2 |
网络工程、软件工程 |
东南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福建大学 |
男性,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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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
基层科办员 |
从事通信系统维护工作 |
1 |
通信工程、软件工程 |
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邮电大学、福建大学 |
男性,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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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基层科办员 |
从事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
1 |
交通工程 |
东南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 |
男性,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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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
基层科办员 |
从事治安管理工作 |
1 |
危险物品管理(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安全工程) |
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山东大学 |
男性,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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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
基层科办员 |
从事国内安全保卫工作 |
1 |
宗教管理 |
南京大学、山东大学、福建大学 |
男性,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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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
基层科办员 |
特警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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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攀爬、射击、擒敌等技能 |
二、招考对象
1、职位表中指定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专业特长或者具备国家认可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公安工作特别需要的社会在职人员。
3、特警职位招录人员的学历可放宽至大专。
三、招考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有关要求,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年龄在30周岁以下,社会在职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高在168厘米(含)以上,双眼矫正视力(标准对数视力)达到5.0。其他应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规定。除特警职位外,社会在职人员限镇江市户籍。
四、考录程序和方法步骤
1、报名、面试考核。符合职位要求的人员报名时,须下载《江苏省公安机关2010年考试录用特殊职位人民警察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填写,2010年应届毕业生于2010年1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登记表发送到dxgood@163.com邮箱报名(报名表发送后请通过电话确认),社会在职人员于2010年1月18日至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到镇江市公安局干部人事处(镇江市九华山路9号1号楼405室)报名。报考特殊职位人民警察的考生,也可参加公开招录公务员报名。
招录单位对符合职位要求的报考人员进行面试和考核,确定初选人员。面试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体检。对初选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体能测试和体检。根据考核、体能测试和体检结果,以职位招录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和心理素质测评的人员。
3、笔试、心理素质测评。通过体能测试和体检的考生,统一参加江苏省2010年招录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笔试内容及时间安排详见2010年江苏省招录公务员公告。参加笔试的考生,统一参加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安厅组织的招录人民警察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政审和录用。对通过笔试和心理素质测评的考生,由镇江市人事局和镇江市公安局综合面试考核情况,按照职位拟录用人数1:1比例,择优确定政审对象。政审工作由市公安局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组织实施。遇有不合格者,按职位综合排名进行一次性递补。政审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五、咨询电话
镇江市公安局干部人事处:0511-88956089、0511-88956090
镇江市人事局流动调配处:0511-84403293
镇江市人事局
镇江市公安局
2010年1月7日